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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股东一致通过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合并

2011-07-0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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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初步结果,超过96%的投票支持拟议之合并

纽约--(美国商业资讯)--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NYSE Euronext) (NYSE: NYX)今天宣布,该公司股东已批准采纳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Deutsche Boerse AG) (XETRA: DB1)之间的业务合并协议及相关提议。这些提议须获得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大多数在外流通股的批准(抑或是在某些情况下获得大多数表决的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普通股的批准),今天在纽约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这些提议予以通过。根据初步结果,约96.09%参加特别股东大会的股票投票支持合并,占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在外流通普通股的65.68%。 

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董事长Jan-Michiel Hessels表示:"我们的股东能够支持此次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合并所固有的价值,并认识到合并后公司将带来的巨大利益,对此我们感到非常高兴。"

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首席执行官Duncan L. Niederauer表示:"股东们的批准是我们完成此次合并过程中重要的里程碑,由此我们朝着打造全球首屈一指的融资场所以及世界衍生品和风险管理领袖这一目标又迈进了一步。在此我要向我们的股东致以谢意,感谢他们仔细斟酌并积极参与这一历史性的提议,同时也感谢他们明确支持我们对于未来长期价值的信念。"

德意志交易所集团/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合并后将实现:

 

  • 以与双方长期战略相一致的共同愿景为基础的极具吸引力的行业理念;
  • 维护竞争,同时可为客户创造巨大利益的业务;
  • 产生巨大现金流的潜力,以及在投资、发展、创新方面具有财务灵活性的信用和资产负债状况;
  • 5.5亿欧元(7.98亿美元)的协同效应,包括完全投入运营后可节约成本4亿欧元(5.8亿美元),并可增加营收1.5亿欧元(2.18亿美元)。

 

此次合并的完成尚需符合以下条件:德意志交易所集团股东对换股要约的接受率达到75%;取得美国和欧洲相关竞争和金融、证券与其他监管部门的批准;并满足其他例定成交条件。接受期将于下周(2011年7月13日)终止,其间德意志交易所集团股东可以各自股票交换合并后新公司的股票。

股东大会独立检查机构Mackenzie Partners将对大会上提交的所有代理投票和无记名投票整理列表。经整理和确认后将公布最终结果,预计将在约一周时间内完成。 

安全港声明

根据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之间一项拟议的业务合并交易,新组建的控股公司Alpha Beta Netherlands Holding N.V.(简称"控股公司")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提交一份F-4表注册说明书,SEC已于2011年5月3日宣布生效。该注册说明书包括(1)一份纽约泛欧交易所的委托说明书,这也将构成控股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2)控股公司的发行说明书,将和控股公司的要约一起用于收购美国持有人所持的德意志交易所股票。控股公司也已向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 fue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BaFin)提交一份要约文件,BaFin已于2011年5月2日批准依据德国《证券收购和接管法》(Wertpapiererwerbs-und Übernahmegesetz)公布该文件,而文件已于2011年5月4日公布。

请投资者和证券持有人仔细阅读最终委托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说明书、要约文件,以及与拟定业务合并交易相关换股要约有关的其他已经公布的附加资料,因为它们包含一些重要信息。您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www.sec.gov上免费获取最终委托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行说明书,以及纽约泛欧交易所和控股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的副本。此外,还可通过访问纽约泛欧交易所网站www.nyse.com免费获取最终委托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文件。可在控股公司网站www.global-exchange-operator.com上获取要约文件以及其他已经公布的与换股要约有关的附加资料。已经接受换股要约的德意志交易所集团的股东拥有一定的退出权,这在要约文件中有所说明。

本新闻稿并非购买或出售控股公司、德意志交易所或纽约泛欧交易所股票的要约或邀请。在BaFin批准的要约文件以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披露了有关公开要约的最终条款和进一步规定。

未取得符合《美国1933年证券法》(U.S. Securities Act of 1933)(修订版)第10节和欧洲相关法规要求的招股说明书前,不得发行证券。依照除德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法规,换股要约和换股要约文件并不构成要约的发行、发布或公开宣传。拟定业务合并交易相关最终条款将在经欧洲市场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资料文件中披露。

受某些例外情况,尤其是与《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 of Japan)(1948年第25号法令,修订版)第2条第3 (i)段所界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tekikaku kikan toshika)有关的例外情况的影响,换股要约将不会在日本直接或间接进行,也不会使用邮件或通过任何州际或对外贸易方式或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传真、电话和互联网),或借助日本国家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设施在当地进行。因此,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在日本境内、向日本或从日本邮寄或发布、转发或传播本公告或任何附带文件的副本。

控股公司的股票尚未,今后也不会,依照日本适用证券法进行登记。因此,受某些例外情况,尤其是与《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1948年第25号法令,修订版)第2条第3 (i)段所界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tekikaku kikan toshika)有关的例外情况的影响,控股公司的股票不得在日本或为了日本任何人士的利益而发行或销售。

邀请的参与者

纽约泛欧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控股公司及其各自董事和高管以及其他管理成员和员工被视为拟议商业合并交易中纽约泛欧交易所股东委托书邀请的参与者。有关此类潜在参与者所持股份的详情将包含在最终委托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中。

前瞻性陈述

本文件包含有关纽约泛欧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控股公司以及合并后集团和其他人员的前瞻性陈述,它们可能涉及有关拟议中商业合并、此项交易完成的可能性以及交易对纽约泛欧交易所或德意志交易所业务影响的陈述以及其他非历史性事实的陈述。就其本质而言,前瞻性陈述涉及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因为它们涉及到事件并取决于将来可能会或不会出现的情况。前瞻性陈述并不是对运营部门未来业绩和实际结果、财务状况以及流动性的担保,纽约泛欧交易所和德意志交易所运营的产业的发展可能会与本文件前瞻性陈述中说明或暗示的产生显著差异。任何前瞻性陈述均只反映截至本文件发布之日的情况。除非法律要求,否则纽约泛欧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或控股公司均无义务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情况更新或公开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代表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
媒体:
Robert Rendine, +1-212-656-2180
Rich Adamonis, +1-212-656-2140
George Sard/Paul Verbinnen, +1-212-687-8080

投资者:
Stephen Davidson, +1-212-656-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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