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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VIDIEN

Covidien公布15亿美元优先债发行定价

2010-06-2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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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柏林--(美国商业资讯)--Covidien plc(纽交所交易代码:COV)今日宣布,其全资子公司Covidien International Finance S.A. (CIFSA)对其2013年到期本金总额5亿美元息票利率为1.875%的优先债券、2015年到期本金总额4亿美元息票利率为2.80%的优先债券以及2020年到期本金总额6亿美元息票利率为4.20%的优先债券制定了发行价。发行预计将于2010年6月28日完成。

债券性质为CIFSA优先无抵押借贷,所赋予之清偿权排序与当前以及未来优先债权人同等,并优先于其他CIFSA或有发生的次级债务。该债券由Covidien plc及其子公司以优先无抵押方式提供完全无条件担保。

Covidien发债所筹净款项将用于收购ev3, Inc.的部分资金,该项目预期将于2010年7月底完成。若截至纽约市当地时间2010年12月31日下午5时ev3收购项目并未完成,或如果Covidien于前述时间前终止并购协议或放弃收购ev3,CIFSA将按协议以债券本金总额101%的赎回价(以及预提且未支付利息)赎回所有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将存放于托管户中,仅按照ev3收购案需要或上述赎回条件予以放款。

摩根斯坦利公司、巴克莱投资银行以及高盛公司作为联席簿记管理人参与了本次发行。债券根据《S-3表》缓行注册规定发行,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日起自行生效。欲索取初步招股书补充资料以及描述发行条款的附加招股书,请致电摩根斯坦利公司(1-866-718-1649)、巴克莱投资银行(1-888-603-5847)或高盛公司(1-866-471-2526),或邮寄至200 West Street, New York, NY 10282招股书部,传真212-902-9316,电邮prospectus-ny@ny.email.gs.com索取资料。

本公告并不构成针对任何证券的要约出售或要约买入的征询,且并不构成在任何要约、招售或出售被视为违法的管辖区内的要约、招售或出售任何证券。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所发布的任何陈述若未对历史事实进行描述,则或可能构成前瞻性陈述。本文中所包括的前瞻性陈述均基于我司管理层当前的判断和预期,此外也存在着诸多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变数,因此或导致实际业绩或企业行为与这些描述所表达或暗示的业绩或行为有着实质的差别。Covidien plc对该等风险或不确定性在美国证监会备案中予以确定和描述。前瞻性陈述仅就陈述当日情况而言,Covidien plcCIFSA均不负责更新该等前瞻性陈述。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Covidien
Eric Kraus, 508-261-8305
企业传播部高级副总裁
eric.kraus@covidien.com

Coleman Lannum, CFA, 508-452-4343
投资者关系部副总裁
cole.lannum@covidien.com

Bruce Farmer, 508-452-4372
公关部副总裁
bruce.farmer@covidien.com

Brian Nameth, 508-452-4363
投资者关系部总监
brian.nameth@covidi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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