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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hlumberger

斯倫貝謝控股公司宣佈債務交換要約初期投標結果,將2028年到期新票據累計本金金額增至15億美元,取消2025票據5億美元本金上限

2019-03-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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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士頓--(美國商業資訊)--斯倫貝謝控股公司(Schlumberger Holdings Corporation,簡稱“SHC”或「公司」)今日宣佈私募發售的初期參與結果,即用2028年到期優先票據(簡稱「新票據」)交換下表中三種優先票據(統稱「舊票據」)。此次交換在下文中簡稱為「交換要約」。

下表列出了截至2019年3月26日紐約時間下午5點(「早期參與日期」)每種有效投標(未有效撤標)舊票據的累計本金金額:

 

 

 

 

 

 

 

 

 

 

未償

 

 

接受

 

 

已投標

                 

本金

   

優先

   

本金

證券名稱

 

 

CUSIP 號碼

 

 

ISIN

 

 

金額

 

 

級別

 

 

金額

3.000%優先票據 2020年12月21日到期(簡稱「2020票據」)

   

144A條:
806851AC5 /
Regulation S:
U8066LAC8

   

144A條:
US806851AC55 /
Regulation S:
USU8066LAC82

   

$1,600,000,000

   

1

   

$401,268,000

3.625%優先票據 2022年12月21日到期(簡稱「2022票據」)

   

144A條:
806851AE1 /
Regulation S:
U8066LAD6

   

144A條:
US806851AE12 /
Regulation S:
USU8066LAD65

   

$850,000,000

   

2

   

$233,478,000

4.000%優先票據 2025年12月21日到期(簡稱「2025票據」)

 

 

144A條:
806851AG6 /
Regulation S:
U8066LAE4

 

 

144A條:
US806851AG69 /
Regulation S:
USU8066LAE49

 

 

$1,750,000,000

 

 

3

 

 

$873,539,000

 

在早期參與時段參與的債券持有人共計投標了累計本金金額873,539,000美元的2025票據。因此,SHC決定將交換要約發售新票據的累計本金金額從之前宣佈的12.5億美元增至15億美元,並取消2025票據適用的5億美元累計本金金額上限。投標交換的2025票據將取決於2019年3月13日發售備忘錄(簡稱「發售備忘錄」)中交換要約條款所規定的比例。

SHC預計將接受所有截至早期參與日期的有效投標、未有效撤標的2020票據和2022票據。因為截至早期參與日期的有效投標、未有效撤標的舊票據累計本金金額超過了SHC打算在交換要約中發行的新票據提升後累計本金金額15億美元上限,SHC並不打算接受任何在交換要約中額外投標的舊票據。

可進行交換的舊票據持有人將以現金形式收到應計和未支付利息(從最後的適用利息支付日期至,但不包括,此類舊票據交換的結算日期),以及代替新票據零數的應付金額。

交換要約已按照相關條款執行,並取決於2019年3月13日生效的發售備忘錄中所列的條件。

交換要約條款

交換要約將於2019年4月9日紐約時間晚上11:59到期,除非SHC另行延長或提前結束。

交換要約、新票據的交換和發售以及發售文件副本將僅對符合以下條件的舊票據持有人提供:(a)1933年《證券法》144A條及其修訂案(簡稱「《證券法》」)定義的「合格機構投資人」或 (b) (i)《證券法》 Regulation S所定義的非「美國人」或在美國組織、成立或居住(如果是個人)的經紀商或其他專業受託人,且擁有受益人或受託人為非「美國人」的委託帳戶或類似帳戶(而不是財產或信託)(ii)如果位於或居住於已實施指令2003/71/EC及其修訂案,包括根據指令2010/73/EU的修訂案(簡稱「售股章程指令」)的歐洲經濟區任何成員國,則為售股章程指令所定義的「合格投資人」;(iii)如果位於或居住於加拿大或加拿大某一個省份,且是 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 – 公開說明書豁免(簡稱“NI 45-106”)所定義的「認可投資人」,如果居住於安大略省,並且是依據《證券法》(安大略)73.3(1)章節所定義的「認可投資人」,但無論哪一種情況,該人士還必須屬於National Instrument 31-103 – 註冊需求、豁免和持續性註冊人義務(簡稱“NI 31-103”)所定義的「許可客戶」(每一類都屬於「合格持有人」)

新票據並未依據《證券法》或任何州證券法進行註冊。因此,新票據不得在未註冊或獲得《證券法》以及任何適用州證券法適用註冊要求豁免的情況下在美國進行發售或出售。

本新聞稿並非是出售要約或購買本文所描述任何證券要約之邀請。交換要約僅按照發售備忘錄制定,而且僅針對適用法律允許的人士和司法管轄區。

在英國,本新聞稿的對象僅限於,而且與交換要約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或資料僅提供給,或僅針對(i)英國境外人士;(ii)符合《金融服務與市場法》2005年條例第19(5)條及其修訂版(簡稱「條例」)所規定的投資專業人士;(iii)高淨值實體以及該條例第49(2)(a)至(d)條中可合法發放的其他人士(所有此類人士統稱「相關人士」)。與本聲明相關的任何投資或投資活動僅針對相關人士,而且僅供相關人士參與。任何非相關人士不應執行或依賴此類聲明或其任何內容。

與交換要約相關的文件將僅對完成且交回合格信函的舊票據持有人發放,該合格信函用於確認他們為合格持有人。希望取得合格信函副本的舊票據持有人可聯絡交換要約的交易代理和資訊代理機構D.F. King & Co., Inc.,電話:(877) 732-3612(免費);(212) 269-5550(銀行與經紀商);電子郵件信箱:slb@dfking.com。持有人可至www.dfking.com/slb索取交換要約文件。

有關前瞻性陳述的警示性聲明

本新聞稿包含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修訂版的第27A條和美國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修訂版的第21E條中規定的「前瞻性陳述」。有關完成交換發售的預期時間表包含前瞻性陳述。斯倫貝謝公司不保證此類預期將被證明正確無誤。這些陳述受到斯倫貝謝公司在最新的10-K表格年度報告以及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網站(http://www.sec.gov)上其他報備文件中討論的風險因素及其他因素的限制。實際結果可能與預期、估計和預計的結果大相逕庭。前瞻性陳述僅代表發佈當日的觀點,斯倫貝謝公司並不打算,也沒有義務因新資訊、未來事件或其他情況而對外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陳述。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閱: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190327005385/en/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聯絡方式:

Simon Farrant – 斯倫貝謝投資人關係副總裁

Joy V. Domingo – 斯倫貝謝投資人關係經理
電話:+1 (713) 375-3535
investor-relations@sl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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