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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ha-qcells2015

韩华新能源领先的德国技术将首次在华亮相

我们期待您莅临上海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展的N1-350展位参观

2015-04-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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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国商业资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Hanwha Q CELLS Co., Ltd.(中文名称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或“韩华新能源”,NASDAQ: HQCL),将在2015年上海SNEC国际太阳能产业及光伏工程展览会上展示其“德国工程”技术和性能领先的产品。该展会将于4月28-30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韩华新能源总裁南晟祐先生提到:“韩华SolarOne与韩华Q CELLS的近期合并造就了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年产能达3.28 吉瓦。但是,我们不仅仅满足于产能;韩华新能源致力于实现全球一流光伏技术的商业化。我们非常高兴能够在2015 SNEC上展示我们的新一代HSL S系列组件和Q.ANTUM技术。而且,作为我们领先技术的延伸,我们还将展出我们的耐热S组件和Q.ANTUM半电池组件,以此满足全球客户的特定需求。”

HSL S系列组件在全自动生产设施内制造,并配有新型4栅线电池片,使性能、品质和保障都得到提升。新型HSL S系列组件增强了面向各个细分领域的韩华新能源解决方案,包括住宅、商业和公用事业,并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价值。

南先生表示:“Q.ANTUM技术将首次在中国亮相,它具有全世界领先的多晶太阳能电池效率,对此我们也颇感自豪。凭借其高达19.5%的电池效率和18.5%的60片电池组件效率,Q.ANTUM已在量产中得到证明。Q.ANTUM具有优异的弱光性能、优秀的温度系数、抗PID和热斑保护技术,可帮助客户获得高收益和出色性能。”

在其母公司韩华集团的可融资性的支持下,韩华新能源立志成为中国光伏市场的顶尖企业。韩华集团是韩国10大工商企业之一。韩华新能源正雄心勃勃地拓展其下游业务,并巩固其作为领先电池组件供应商的地位。韩华新能源的目标是在2020年前在中国的发电项目中实现3 吉瓦的累计安装量,包括分布式发电和公用事业规模屋顶及地面型应用。

关于韩华新能源

2015年2月,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英文名Hanwha Q CELLS Co., Ltd. NASDAQ:HQCL)由全世界最受公认的光伏制造商Hanwha SolarOne Co., Ltd.和Hanwha Q CELLS Investment Co., Ltd合并成立,成为新的全球太阳能产业领导者。合并后的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代码为HQCL。公司总部位于韩国首尔(全球行政总部)和德国塔尔海姆(技术与创新总部),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和最大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凭借其多个国际生产基地,包括建在中国、马来西亚和韩国的工厂,韩华新能源有能力灵活满足全球所有市场的需求,甚至是征收进口关税的市场的要求,例如美国和欧盟。基于其备受推崇的“德国工程”技术、创新和品质,韩华新能源提供全面的光伏产品、应用和解决方案,包括组件、成套设备、系统和大规模太阳能发电站。合并公司还涉足下游开发和工程总承包(EPC)业务。通过其横跨欧洲、北美、亚洲、南美、非洲和中东的日益壮大的全球业务网络,公司可为其公用事业、商业、政府和住宅市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并与之结成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韩华新能源是韩华集团的旗舰公司,后者是一家《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也是韩国10大工商企业之一。垂询详情,访问http://investors.hanwha-qcells.com

关于韩华集团

韩华集团创立于1952年,是《财富》全球500强企业和韩国10大工商企业之一。韩华集团在韩国国内拥有52家子公司,并拥有覆盖三大领域的126个全球网络:制造和施工、金融,以及服务与休闲。凭借逾60年作为工业领导者所取得的骄人业绩,韩华的制造和施工业务涵盖广泛的领域,包括基础化学品、先进材料、地产开发和全面的太阳能解决方案。公司拥有覆盖银行业、保险、资产管理和有价证券的金融网络,是韩国第二大非银行金融集团。服务和休闲业务部门利用其零售和度假酒店业务提供最优质的生活方式服务。垂询详情,访问:www.hanwha.com

安全港声明

本新闻稿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构成《1933年证券法》修订版第27A章节、《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版第21E章节和《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所界定的“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可通过“将要”、“预计”、“预期”、“未来”、“打算”、“计划”、“认为”、“估计”等词语及类似表达进行识别。其中,本新闻稿中管理层的引言和公司的业务和商业展望包含前瞻性陈述。此类陈述涉及特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造成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大相径庭。有关这些前瞻性陈述和其他风险的更多信息均包含在韩华Q CELLS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包括其Form 20-F年度报告。除非法律要求,公司无义务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不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活动抑或其他原因。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来源: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络人

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Paul Combs, +86-21-3852-1533
投资者关系副总裁
手机:+86-138-1612-2768
PAUL.COMBS@HANWHA-QCEL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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