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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n Law Firm

备受信赖的领先投资者法律顾问ROSEN提醒宝马公司投资者注意最初由律所发起的BMWYY, BAMXF证券集体诉讼的重要截止日期

2020-12-0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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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美国商业资讯)--全球投资者权益律所Rosen Law Firm提醒在2015年11月3日至2020年9月24日(含上述日期,简称“集体诉讼期”)期间购买宝马公司(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G, OTC: BMWYY, BAMXF)证券的人士注意,此次最初由律所发起的证券集体诉讼中首要原告的重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8日。诉讼旨在依据联邦证券法弥补宝马投资者所蒙受的损失。

如需加入宝马集体诉讼,请访问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1749.html、拨打免费电话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了解有关集体诉讼的更多信息。

本诉讼认为,被告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做出了虚假和/或误导声明,以及/或者未能披露:(1)宝马有一个留存车辆零售数量的“账簿”, 用来达到内部的月度销售目标而无视实际的销售时间;(2)宝马要求经销商将仍在库的汽车登记为“已售”,从而人为地操纵销售数字;(3)因此,宝马的重要经营指标具有不准确和误导性;以及(4)因此,被告关于宝马业务、经营和前景的陈述在所有相关时间均具有很大的错误性和/或误导性,以及/或者缺少合理的基础。诉讼称,当真实的信息进入市场,投资者便蒙受了损失。

律所已经提起了集体诉讼案。如果您希望担任首要原告,则必须在20201228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首要原告是代表其他集体成员主导诉讼的代表方。如果您有意加入诉讼,请登录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1749.html;如您有意探讨自身在集体诉讼中的权利或利益,请拨打律所免费热线866-767-3653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联系Phillip Kim律师。

上述诉讼的集体尚未得到认证。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师将不会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个人可自行选择聘请律师,也可以作为缺席集体诉讼成员,且无需在这个时期采取任何行动。投资者在未来任何可能赔偿中的分成金额大小与其是否作为首要原告无关。

敬请通过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或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关注我们,了解最新情况。

Rosen Law Firm代表全球投资者,主要从事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凭借其在2017年处理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件数量,律所获选成为ISS证券集体诉讼服务榜单中排名第一的律所。自2013年以来,我们一直位列该榜单的前三名。Rosen Law Firm已经完成迄今最大一宗针对一家中国公司的证券集体诉讼和解。Rosen Law Firm的律师入选众多知名独立机构的排名榜单并受到高度认可。Rosen Law Firm已经为投资者获取了数亿美元的赔偿。律师广告。先前的结果并不保证可实现类似结果。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阅: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01207005998/en/

免责声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权版本。译文仅供方便了解之用,烦请参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联系方式:

Laurence Rosen律师
Phillip Kim律师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电话:(212) 686-1060
免费电话:(866) 767-3653
传真:(212) 202-3827
lrosen@rosenlegal.com
pkim@rosenlegal.com
cases@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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