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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尖法律事務所ROSEN鼓勵9F Inc.投資人在JFU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之前聘請律師

2021-03-1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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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美國商業資訊)--原因:全球投資人權益法律事務所Rosen Law Firm提醒 (i)根據和/或源於與9F的 2019年8月14日首次公開發行(簡稱“IPO”或「發行」)相關的註冊聲明和有關招股說明書;和/或(ii)在2019年8月14日至2020年9月29日期間(含上述日期,簡稱「集體訴訟期」)購買9F Inc. (NASDAQ: JFU)證券的人士牢記,在Rosen最先發起的證券集體訴訟中,原告代表的截止日期為2021322

這意味著什麼:在集體訴訟期根據和/或源於IPO而購買了9F證券的人士可能有資格獲得賠償,而且可以透過勝訴分成安排,免去任何自付費用或成本。

接下來該如何做:如欲加入9F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07.html、致電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與Phillip Kim律師連絡,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法律事務所已經提起了集體訴訟案。如果您希望擔任原告代表,則必須在2021322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原告代表是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什麼選擇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人選擇合格且在擔任領導職務方面有成功可查記錄的律師。通常,發佈通知的法律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或資源。Rosen Law Firm在全球為投資人提供服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派生訴訟。Rosen Law Firm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了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並成功達成和解。2017年,Rosen Law Firm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而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評選為排名第一的法律事務所。自2013年以來,Rosen Law Firm每年都進入該排行榜的前三名,而且已為投資人追回數億美元的資金。事務所僅在2019年便為投資人追回了超過4.38億美元的資金。2020年,創始合夥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Titan of Plaintiffs’ Bar)。事務所的眾多律師都得到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肯定。

案件詳情:本訴訟認為,首次公開發行的配套材料,以及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都做出虛假和/或誤導性聲明,以及/或者未能揭露:(1)鑑於9F和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PICC”)因合作協定之下的服務費支付一直存在合約爭議,宣稱的公司的金融機構合作夥伴及其三方合作業務模式所具有的價值和效益,事實上並不存在和/或被嚴重誇大;(2) PICC依合作協定應向9F支付的服務費存在不確定性,而且存在拒付的重大風險;(3)存在PICC將不再向投資人和機構投資合作夥伴提供信用保險和擔保保護的重大風險;(4)據此,9F的平臺、業務模式、聲譽和財務業績已受到嚴重損害;以及(5)因此,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有關公司業務、營運和前景的陳述,均具有很大的誤導性和/或缺乏合理的依據。訴訟稱,當市場瞭解真實資訊之後,投資人便蒙受了損失。

如欲加入9F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07.html、致電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cases@rosenlegal.com,與Phillip Kim律師連絡,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資訊。

上述訴訟的集體尚未得到認證。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師將不會為個人提供法律服務。個人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也可以作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且目前無需採取任何行動。投資人在未來任何可能的賠償中的分成金額與其是否為原告代表無關。

敬請在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或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 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關注我們,瞭解最新情況。

律師廣告。先前的結果並不保證可獲致類似結果。

原文版本可在businesswire.com上查閱: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10318006048/en/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聯絡方式:

Laurence Rosen, Esq.
Phillip Kim, Esq.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電話:(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lrosen@rosenlegal.com
pkim@rosenlegal.com
cases@rosenlegal.com
www.rosenleg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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